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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環保衛生組 | 2019-02-22 | 點閱數: 116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2 月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012528 號函辦理。  
二、請持續整備與購置校內相關防疫物資(含口罩、體溫計、消毒劑等)。  
三、請掌握教職員工生至境外病例地區交流或旅遊之名單,落實追蹤自主健康管理紀錄,如有類流感症狀,請即刻戴口罩、落實咳嗽禮節及就醫。  
四、透過張貼海報、單張/手冊或宣導文具品之發放,以及家庭聯絡簿等方式,提醒學童及家長注意流感預防方法,落實「生病時,不上班、不上課」及手部衛生之宣導。  
五、如發現疑似流感群聚事件,應確實依「校園流感群聚事件防治措施執行確認表」進行處置,通報所在地衛生局,並配合衛生局進行疫情調查及提供相關所需資料,以及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補充說明:

1.、近期氣溫變化大,人際交流頻繁,易造成病毒傳播,請學校及幼托機構確實落實流感防治宣導、群聚事件通報及感染管制措施等工作,以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
2.為防範流感疫情發生與傳播,請強化各項防治措施,以降低流感威脅,相關措施如下:
( 1 )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進行衛生教育宣導:
1、保暖防寒:在低溫或外出時,做好完整的保暖,尤其注意頭頸部及四肢末端,善用圍巾、帽子、口罩、手套、襪子,及多層次保暖衣物等,方便穿脫,並適時補充溫熱開水。
2、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口罩如有髒汙,應勤加更換;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
3、維持健康生活形態:適度運動、充分睡眠、均衡飲食,提升自身免疫力。
4、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補充水分,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 24 小時始返校上課。
5、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呼吸道傳染疾病傳播。
6、注意流感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 72 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 2 )提供適當支持環境,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
1、教室應維持適當通風,至少開一扇窗且窗縫至少一個拳頭寬、學生左右座距間至少有一個人寬。
2、學校應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如有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3、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4、多加利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流感專區(網址為 http://www.cdc.gov.tw )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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