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7 年 12 月 3 日北教大課傳字第 1070
420153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國國民中小學落實分組合作學習理念及實踐,發
展適用之分組合作學習模式,藉以表彰實施分組合作學習
之績優學校,以帶動人才培育之良性循環,促進教師專業
發展,增進學生學習成效,為十二年國教之活化教學提供
學習典範,爰辦理旨揭成果發表。
三、該成果發表會訂於 107 年 12 月 16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
午 5 時,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科學館 101 會議室舉行,請於本
年 12 月 7 日前逕至分組合作學習網站( https://cirn.moe.
edu.tw/Cooperation )(路徑:活動專區/成果發表會)
登錄報名。
四、因場地座位有限,本計畫將依「報名身份」先後順序錄取
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一)本計畫之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觀摩,名單如下:
五、國中:宜蘭縣立凱旋國民中學、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
新北市立坪林國民中學、新北市立積穗國民中學、桃園市
立龍潭國民中學、臺中市立公明國民中學、臺中市立日南
國民中學、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嘉義縣
立義竹國民中學、高雄市立大仁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民族
國民中學、高雄市立青年國民中學、屏東縣立潮州國民中
學。 2、 國小:臺北市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新北市士
林區平等國民小學、桃園市立迴龍國民(中)小學、新竹縣
竹北市竹北國民小學、臺中市北區中華國民小學、彰化縣
埤頭鄉芙朝國民小學、臺南市永康區復興國民小學、高雄
市前鎮區民權國民小學、臺東縣金峰鄉介達國民小學、財
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附設國小部。 (二) 本計畫
之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鼓勵」派員參加觀摩,名單
如下: 1、 國中:新北市立二重國民中學、臺中市立大
安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文山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 2、
國小: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臺中市大甲區日南國
民小學、臺中市大雅區六寶國民小學、嘉義市東區嘉北國
民小學、嘉義市西區垂楊國民小學、高雄市左營區文府國
民小學。 (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
職)教師。 (四) 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五)
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六、請惠予與會人員公(差)假,交通費僅補助深耕學校及夥
伴學校(由辦理分組合作學習經費支應)。
七、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成果發表會議程,請詳見附件。
八、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助理,聯絡電話:
02-2732-1104#82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