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1 、本報「兒童天地」長期提供國小學童發揮兒童文學創作發表的舞台,培養創作的興趣,其中部份詩作經林道生教授選出譜成歌曲出版『兒 童天地詩作歌曲集』分贈各國小教唱推廣。
2 、為互相觀摩,欣賞童詩之美,特舉辦歌唱比賽,鼓勵兒童歌唱自己語言的詩,引領歌唱興趣,讓兒童心情開朗,走過難忘的童年歲月。
二、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主辦單位
更生日報社、花蓮縣第一獅子會
四、協辦單位: 東華大學藝術學院、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五、報名
(一)報名資格:
1 、花蓮縣國民小學
2 、個人組: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
3 、不限國籍、不限設籍(含私人、私立機構之兒童)
(二)報名日期:106 年 10 月 15 日起至同年 11 月 30 日止
(三)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一)寄到本報花蓮市五權街 36 號收,由學校報名或自行報名均可。
六、比賽型式與相關事項:
(一)比賽組別:
1 、團體組:花蓮縣各國民小學( 20 人以上不含指揮、伴奏)
2 、個人組:1 人為限(不含伴奏)
3 、親子組:2 至 5 人。(親子中至少有一位是國小學生)
(二)比賽歌曲:
*指定曲:
1 、團體賽:演唱本報出版「兒童天地詩作歌曲集/作曲:林道生老師」中任選一首。
2 、個人組:演唱本報出版「兒童天地詩作歌曲集/作曲:林道生老師」中任選一首。
3 、親子組:演唱本報出版「兒童天地詩作歌曲集/作曲:林道生老師」中任選一首。
*自選曲:任選一首以 3~5 分鐘為限。
(三)歌譜取得:
( 1 )可向本縣各國民小學借用
( 2 )從更生日報網路www.ksnews.com.tw/upload/ad/.business/ad/.KS1012.pdf下載。
( 3 )寫好回件收件人姓名信封(信封上註明索譜),指出所需要的歌名,貼足郵票
向本報索取。
本報地址: 970 花蓮市五權街 36 號。
(四)伴奏
伴奏樂器:
( 1 )鋼琴:主辦單位備妥。
( 2 )其他樂器:需要其他伴奏樂器時由參賽者自備。
(五)賽程
1 、比賽日期:
( 1 )個人組: 106 年 12 月 9 日(星期六)上 午 10~12 時
( 2 )親子組: 106 年 12 月 9 日(星期六)下 午 2 時~3 時
( 3 )團體組: 106 年 12 月 9 日(星期六)下 午 3 時~4 時
( 4 )比賽完畢隨即結算成績公佈頒獎。
2 、比賽地點:國立花蓮高級中學演藝廳
3 、報到時間:比賽前 20 分鐘以前。
4 、比賽順序:比賽出場順序於報到時當場抽籤決定。
5 、比賽進行:
( 1 )參賽者應於司儀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開始表演,若唱名三次未進場表演者,視同棄權,次號參賽者在預備區等待。
( 2 )比賽中會場開放參賽者自行錄音、錄影(並禁止上舞台或使用閃光燈拍照及其他干擾演唱者之動作)。
七、評審
(一)評分標準:
1.儀容台風與意境表達 40%、節拍音準與歌唱技巧 40%、歌詞發音 20%
2.指定曲佔 60%,自選曲佔 40%
(二)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並裁決比賽偶發事項。
八、獎勵
(一)團體組:
特優( 1 組):獎牌(或獎盃) 1 個、助學金(或購書券) 5000 元。
優等( 2 組):獎牌(或獎盃)各 1 個、助學金(或購書券)各 3000 元。
入選( 3 組):獎牌(或獎盃)各 1 個、助學金(或購書券)各 2000 元。
參加獎:參加者每位發給參加紀念狀乙紙做紀念。
(二)個人組:
特優( 1 人):獎牌(或獎盃) 1 個、助學金(或購書券) 3000 元。
優等( 2 人):獎牌(或獎盃)各 1 個、助學金(或購書券)各 2000 元。
入選( 3 人):獎牌(或獎盃)各 1 個、助學金(或購書券)各 1000 元。
參加獎:參加者每位發給參加紀念狀乙紙做紀念。
(三)親子組:
特優( 1 組):獎牌(或獎盃) 1 個、助學金(或購書券) 3000 元。
優等( 2 組):獎牌(或獎盃)各 1 個、助學金(或購書券)各 2000 元。
入選( 3 組):獎牌(或獎盃)各 1 個、助學金(或購書券)各 1000 元。
參加獎:參加者每位發給參加紀念狀乙紙做紀念。
*以上獎項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人數成績予以保留及調整。
九、其他相關事宜
(一)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攝製各項比賽實況報導、攝影、製作光碟、影帶、圖書等相關非營利資料,分送學校及社教相關單位,以發揮兒童詩作歌謠演唱、推廣之教育功能。
(一)本案相關問題詢問,請電洽本報負責人:
電話: 03-8340131 分機( 207 )張美珠秘書
十、其他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決定之。
活動相關網址:http://www.ksnews.com.tw/upload/ad/business/ad/ks_poe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