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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主任 | 2017-10-06 | 點閱數: 1349

籌募時間:自即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星期日)止。

籌募對象:

(一)政府機關及社會團體:如公民營機關、扶輪社、獅子會、同濟會、青商會等國際社團、各類基金會、熱心教育團體等。

(二)熱心教育人士及企業:如公司行號、各級民意代表、地方仕紳賢達、畢業校友、學生家長、退休人員、教職員工等。

募款用途:捐款人捐款時得指定用途,非指定用途者全數歸校務發展基金統籌運用。

(一)辦理創校 60 週年校慶系列活動

(二)充實改善校學環境及設備

(三)挹注學校校務發展基金

捐款方式:

(一)支票或匯票:捐款人應寫明抬頭「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加劃平行線,並註明(禁止背書轉讓)字樣,內附捐款單(含姓名、服務單位及職稱、聯絡地址、聯絡電話、捐款金額、指定用途、收據抬頭、 POLO 機能衫尺寸等) ,以掛號郵寄或逕送: 97043 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 210 號總務處。

(二)匯款或轉帳:金融機構─臺灣銀行花蓮分行、戶名─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帳號: 018038094335 。以銀行匯款或轉帳等方式捐款者,匯款後請將捐款單(含姓名、服務單位及職稱、聯絡地址、聯絡電話、捐款金額、指定用途、收據抬頭、 POLO 機能衫尺寸等),郵寄或逕送: 97043 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 210 號總務處(TEL : 03-8322819)。

(三)現金、有價證券、設備及其他各類別之捐贈:直接送至本校總務處簽收,或由本校派專人至指定地點收取。

(四)所有捐款均發給正式收據,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依我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卅六條之規定,列為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或列為營利事業之當年度費用或損失,可減輕稅負。

獎勵方式:所有捐款人姓名、指定用途及捐款金額,均公布於本校網站及創校 60 週年校慶專屬網站公開徵信,並依下表標準獎勵之。

捐款金額

(單位:元)

學校

感謝狀

多功能手提袋

POLO

機能衫

餐會

邀請卡

縣政府

感謝狀

縣政府

匾額

100 以上未達 1,000

 

 

 

 

 

1,000 以上未達 2,000

 

 

 

 

2,000 以上未達 5,000

 

 

 

5,000 以上未達 2 萬

●(2 件)

 

 

 

2 萬以上未達 10 萬

●(2 件)

 

 

10 萬以上未達 1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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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萬以上

●(2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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