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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教學組 | 2017-06-09 | 點閱數: 1243

105學年學力檢核複查說明

一、請教師檢閱學生答題判讀情形,如有問題則申請複查,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一至八年級皆須線上檢閱學生成績,有問題則申請複查

  1. 線上複查時間:106 年 6 月 9 日(五)至 6 月 14 日(三)
  2. 登入校務行政系統「能力檢測」模組,線上查閱學生成績並直接申請複查(操作程序詳見第 2-3 頁)
  3. 成績無誤逕行點選「提交」鍵;如成績有問題請先點選「申請複查」,再點選「提交」。
  4. 建議由各班導師或各科教師進行成績檢閱、複查工作。(導師權限設定詳見第 4 頁)
  5. 申請複查時間截止後,由教育處調閱答案卡(卷)進行人工判讀
  6. 線上申請複查如有系統操作疑問,請聯繫全誼駐點人員黃先生,電話: 846-2860 分機 506

       (二)一、二年級國語科試卷,如欲親自複查,請注意下列事項

  1. 先進行「線上申請複查」:請參閱前述步驟。
  2. 填寫附件一申請表及附件二委託書(需核章),於 106 年 6 月 14 日(三)中午前傳真附件二至教育處課程科(傳真: 857-2660)。
  3. 親自複查不能立即取回學校試卷,取回卡、卷時間另處務公告。
  4. 親自複查人員以同校人員為原則,受委託人請持附件一複查申請表正本、附件二委託書正本辦理複查事宜。

     

親自複查作業流程

6/9~6/14中午前

6/14下午14: 00~16: 00

1.先線上申請複查,並將親自複查資料填寫於附件一。2.附件一、附件二核章。

3.附件二傳真至課程教學科。

1.地點:教育處 1樓第三會議室

2.教育處查驗申請表(附件一)、委託書(附件二)正本。

1.工作人員導引尋找試卷

2.進行複查。

3.附件一、二留存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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