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6年度資訊教育競賽活動計畫。
二、注意事項:
(一)科技教育觀摩賽:依照隊伍學齡階段分成國小、國中
、高中職、社會組(含大專、教師),競賽類別分為數
位科技創客組、IOT物聯網組、自走車組、APP設計組
(高中職、社會組)。倘若因報名組數少於6組則採併
組評審。參賽作品至少需滿足下列條件:
1、主要零件必須使用開源硬體及相關模組,如Arduino
等控制器以及感測或元件。
2、使用多元素材或環保再利用素材,例如木頭、紙板、
3D列印件、雷射切割件、環保再利用風扇、馬達…等
,但不得使用市售之積木套件類材料,例如各廠牌之
塑膠或鋁製積木套件。
3、國小組必須使用非文字類之圖形化程式語言做互動控
制,例如Scratch或Blockly類積木,國中(含)以上組
別則不另限制,倘若國小使用非圖形介面程式語言,
則請往國中組以上跨組參賽。
4、參賽獲獎隊伍需同意於一年內依推廣需求將作品輪流
展示於公共展示空間,或受邀配合於重要場合設攤推
廣與宣導。
(二)自走車類競賽無上述限制,隊伍分成國小、國中及高
中職大專組,惟車體大小與重量須符合大會規範,維
修區僅能由選手自行維護設備,他人不得進入。
(三)WRO競賽部分本次花蓮分區賽可採用開放平台,主控
制器可以使用非樂高控制器,主題今年以永續觀光、
碳平衡、再生能源主題為主。
三、獎勵:由主辦單位及評審依據報名狀況及比賽實際狀況決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