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三)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二、報名資格 (一)設籍並就讀本縣 105 學年度國小二、三、四年級具資賦優異潛能學生。 (二)具有特殊優良表現,經由老師或家長推薦並檢附詳細之學生特質及具體優異事蹟。 三、報名日期:106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至 106 年 3 月 3 日(星期五)。 四、相關內容詳見附件。
->中正國小資優班
進階搜尋
學校防疫準備指引
Home | Carsiabooks podcast
網路新國民網站::入口網
雲端閱讀電子書整合查詢系統
空氣品質監測網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花蓮縣政府員工協助方案宣導短片
1991報平安留言平台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
紫錐花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