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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訪客 - 學生活動組 | 2016-12-23 | 點閱數: 1292

106年花蓮縣文化局推廣生活美學教育

  1. 依據花蓮縣文化局105128日蓮文推字第1050012639號函辦理。

  2. 為促進中、小學校學生及學齡前幼童參與本縣優質藝文展演活動,深度認識在地文化,俾使文化向下紮根、提升藝文參與人口,增進學生美學及文化涵養,該局特制定本簡章,鼓勵學校辦理生活美學教育活動。

  3. 本計畫申請期限為2階段或經費用罄為止:

    (一)第一階段(213-227):受理預備在1063-9月辦理之活動;

    (二)第二階段(91-922):受理預備在10610月辦理之活動;

  4. 歡迎各校多加利用,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簡章。

  5. 計畫相關疑問請洽本縣文化局承辦人:羅世倫小姐,電話:03-8227121分機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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