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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4-21 | 點閱數: 1139

說明:
一、銓敘部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以下簡稱因公審查小組)近來於審查案件時,發現部分案件係因公務人員本身已有多樣宿疾,甚至罹患傳染性疾病(結核病),惟疏於照顧自身健康,未積極就醫治療而致死亡-例如消化道潰瘍未積極治療而致大量出血致死;血糖指數過高,未積極用藥治療,致血糖快速上升,酮酸中毒致死;血壓過高,未積極就醫治療控制血壓,致併發腦中風、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等。因此,多位來自教學醫院具專科醫師背景之本部因公審查小組委員,爰建議該部宜通函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籲請公務人員重視個人健康管理,合先敘明。
二、事實已證明:大部分疾病只要早期發現,並透過積極的飲食、運動等生活習慣之改善,以及專業醫療機構積極用藥治療,便能有效預防或控制疾病而避免憾事發生。目前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雖已相當完善,且健康檢查觀念已普及,但各機關仍應多提點同仁注意健康管理;以血壓、血糖、血脂肪等異常指數而言,一般狀況之下,身體未必出現明顯不適症狀,當事人極可能長期忽略而致病症惡化,甚至導致許多器官不可逆之結構功能異常(如引發糖尿病、高血壓及粥狀動脈硬化等)。為此,各機關應時時宣導並建議所屬注意長期之飲食、運動或藥物控制,以避免形成更嚴重的併發症(如腦中風、心肌梗塞);期間對於少數公務人員在已有明顯疾病症狀而仍長期忽略未就醫治療者,尤當特別關注提點,以免產生憾事。
三、綜上,請各機關關懷所屬公務人員身心健康問題,並利用機會,向所屬公務人員宣導健康之重要性,以及平常應重視預防疾病及個人健康管理;此外,亦籲請各機關能每年定期安排時間,洽請醫療機構前往服務機關,或鼓勵所屬自行前往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俾及早發現疾病或危險因子,以審視個人健康狀況。然以健康檢查只是一種預防性的措施,健康檢查結果有異常時,各機關亦應洽請相關醫療機構追蹤管理,促請相關當事人應接受更進一步詳細檢查或積極就醫治療,以免錯失治療時機而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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