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04 學年度花蓮縣國中小藝術才能入班鑑定簡章
一、依據本縣 104 年 1 月 26 日、 1 月 28 日召開 104 學年度國民中小
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音樂班、國樂班及舞蹈班)入班鑑
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 104 學年度國中小藝術才能(美術班、音樂班、國樂
班及舞蹈班)入班鑑定簡章已於 104 年 2 月 25 日起於本處網
站(網址: http://www.hlc.edu.tw/)公告,請各校確實加
強宣導,並務必將報名日期資訊列入家長聯絡簿登載事項
,以讓學生家長知悉報名事宜。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