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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活動組 | 2020-09-02 | 點閱數: 67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8 月 3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100542 號函辦理。

二、鑑於近期學生從事戶外活動意外狀況頻傳,為強化學生安全意識,請貴校要求學生社團或班級辦理 2 天 1 夜以上之戶外活動,應通報相關業管單位,並至「校安中心網頁」填
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俾利學校掌握學生戶外活動,以即時因應緊急狀況。

三、從事戶外活動時,首應注意天候變化及地形環境之熟悉。如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勿至無救生人員或公告危險水域進行活動,如遭遇颱風過境,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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