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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生活動組 | 2020-03-06 | 點閱數: 87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24925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貴校務必關注學生家庭狀況,如發現有家庭經濟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無力負擔代收代辦費情形,學生導師應主動提報,或接受家長提出,由學校從相關經費優先補助;若有不足,由貴校向本府提出申請。

三、前揭經費申請,請依本府 109 年 2 月 24 日府教設字第 1090034745 號函辦理(5275 號【新】公務填報截止日期延期至 109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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