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24 日臺教學(六)字第 1080188171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青年學子認識與支持國家南海政策,深耕國土主權意識,擴大全民國防教育成效,國防部訂於 109 年 4 至 7 月份期間區分 4 梯次搭乘軍艦前往太平島實施旨揭研習活,全程共計 9 日,援例開放各縣市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參加第 4 梯次研習營隊活動,以強化全民國防之基本概念及知能。
三、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由本處遴選推薦所轄(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各 1 至 2 員(合計不得超過 4 員,採以不連續參加為原則),並須將其相關佐證資料報部複審。
(二)推薦報名時間:自即起至 109 年 2 月 7 日(星期五)止,(免備文)以郵寄方式至本處終身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