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0 月 2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120658 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藉由各領域輔導團先行辦理公開課,體驗「說課-觀課-議課」過程,提供各校進行校內、跨校或跨領域的備觀議課參考模式。辦理場次詳見附件。
三、 參與對象:
(一) 課程督學、課發中心。
(二) 國教輔導團、地方輔導群。
(三) 學校校長、主任、教師。
四、 申請學校協助辦理下列事項:
(一) 事前聯繫:請與輔導團領召校長協調公開課相關事宜,包含:日期、時間和授課範圍及其它事項。
(二) 協助進修網開課及線上填報:
1、 請於全國教師進修網開課,考量研習互動品質,每場次以 20 人為限。
2、 線上填報課程代碼及公開課日期。
(三) 經費核銷:
1、 掣據至忠孝國小並依計畫辦理核銷。
2、 掣據金額、內容如概算表。
(四) 研習成果(包含計畫內成果報告範例、附件 1 及附件 2 結果統計)上傳至公務填報,代碼: 5195 。
五、 國教輔導團協助事項:
(一) 薦派一名團員擔任授課教師。
(二) 由正副領召校長或地方輔導群主持「說課-觀課-議課」流程,綜合座談統整說明公開課實施重點。
(三) 輔導員差旅費。
六、 課程督學、課發中心參與人員差旅費由 108 學年度精進計畫項下支付。
七、 請學校鼓勵教師就近參與公開課研習,並本於權責給予公(差)假出席,課務自理。
八、 國教輔導團員或地方輔導群擔任公開觀議課之教師,請學校惠予公(差)假辦理。
九、 有關各場次公開課日期、地點,將即時於處務公告通知,請各校留意相關研習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