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08 年本縣繼續推動讀經教育,請善用本縣編印之讀經教育
讀本,由學校自行採用誦讀或闖關等多元方式辦理。
二、請學校將讀經教育列入學校行事曆,視各校狀況,每週擇
定適當時間進行誦讀(晨讀或集會時間),請各校將推動成
果放置校內讀經網頁宣傳,並定期更新。
三、學校辦理讀經闖關,如有需要志工及闖關方式規劃等,可
請花蓮縣讀經學會協助,相關申請表 108 年 3 月 6 日府教終字
第 1080042849 號函諒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