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06 年 3 月 6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60030377 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監察院調查及審核意見如下: |
(一) | 為提升教師在職進修品質,應更重視教師進修後實質能力之提升,以促進教師發展符合潮流之教學能力;此外,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上登錄之教師研習課程,有寬鬆採認行政會議作為進修時數,以及未確實登錄行政會議上延伸性研習活動等情形,有礙教師在職進修品質形象。 |
(二) | 目前登入教師進修網查詢(網址 http://www1 .inservice.edu.tw),仍有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期末校務會議、學年會議核予研習時數情形,究其研習內容是否妥適?課程審核機制是否周全? |
(三) | 爰此,本府為提升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品質,研習內容應以教師為進修主體,強調教師實質參與,協助教師專業成長為主,學校內部行政會議,如:校務會議、學年會議等行政會議不宜核與教師進修時數;惟如上開會議內包含以教師為進修主體,協助教師專業成長之相關活動,應實際登錄該活動之主題名稱,而非會議名稱。 |
(四) | 經查 105 年第 1 學期,於教師進修網登錄之研習名稱包含「校務會議」、「學年會議」及「行政會議」之課程,總計 8 筆(如附件一),如欲進一步了解請至「教師進修網-研習進階搜尋」查閱。 |
(五) | 綜上,請學校持續加強教師研習課程內容把關與審核,研習內容應以教師為進修主體,強調教師實質參與,協助教師專業成長為主,課程登錄(會議內包含以教師為進修主體,協助教師專業成長之相關活動,應實際登錄該活動之主題名稱,而非會議名稱),以利維持教師在職進修品質及實際進修情形之掌握。 |
三、 | 為提升本縣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品質,請參閱附件一,登錄研習課程注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