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8 月 31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50120743 號
函暨監察院 105 年 5 月 13 日院台教字第 1052430211 號函教師
進修調查報告辦理。
二、為提升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品質,研習內容應以教師為
進修主體,強調教師實質參與,協助教師專業成長為主
,學校內部行政會議,如:校務會議等不宜核與教師進修
時數;惟如上開會議內包含以教師為進修主體,協助教師
專業成長之相關活動,應實際登錄該活動之主題名稱,而
非會議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