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抽籤序號一覽表」必須登入本校網站後方能瀏覽(請登入後瀏覽「校園佈告欄」置頂之訊息)
※106 學年度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聘兼作業辦理時程暫定如下:
階段 |
辦理項目 |
辦理時程 |
備註 |
1 |
公布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抽籤序號一覽表 |
5月 5日前 |
|
2 |
填寫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意願調查表(附件一) |
5月 8日~5月 12 日 |
續任、新任與 特殊情形申請 |
3 |
辦理教師兼任處室主任聘兼作業並公布名單 |
5月 15日~5月 19 日 |
|
4 |
辦理教師兼任組長聘兼作業並公布名單 |
5月 22日~5月 26 日 |
|
5 |
公布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缺額 |
5月 28日~5月 31 日 |
|
6 |
辦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聘兼作業(依序號) |
6月 1日~6月 6 日 |
|
7 |
公布下學年度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名單 |
6月 7日~6月 9 日 |
|
※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聘兼作業實施細則※
壹、依據:本校「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聘兼作業要點」。
貳、目的:為使本校「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聘兼作業要點」運作順利,以利學校行政運作正常化,落實校務發展計畫目標,特訂定「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聘兼作業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叁、實施時機:於每學年度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聘兼作業遇有困難,以致職務出現缺額,並依抽籤排序及該學年度缺額,實施聘兼作業時,依本細則實施。
肆、實施流程:略
伍、實施原則:
一、校長親屬:該學年度序號若輪到需擔任行政職務時,如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三條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則保留序號。
二、行政年資:每學年度之序號需依照是否擔任行政職務而調整,而曾擔任行政職務者,則調整序號至全校之末(仍依原序號先後依序後調)。
三、任教年段:該學年度序號若輪到需擔任行政職務時,而擔任一、三、五年級導師,以任教完該年段為原則,得保留序號。
四、特殊情形:依據作業要點第叁條第七項之規定,如遇法令規章相關規定、特殊情形等,得經校長核可後調整之。其申請時程,應於「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意願調查表」中填寫,經校長核可後調整之,並以保留序號為原則。
五、新聘序號:新聘教師之序號以全體新聘教師抽籤決定,其序號為原有介聘缺所保留,若新聘教師只ㄧ人時,則優先補足最前面之序號。
陸、本細則經 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花蓮縣花蓮市中正國民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意願調查表(含續任、新任與特殊情形申請)
※ 本表填寫完畢,請簽名後於 10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班前送至教務主任處。
※ 已簽名後送件者,不得反悔,避免造成後續作業困擾;逾期未送件者,視同放棄權利。
續任( 105學年度→106 學年度)行政職務者請填寫↓:
1 |
目前( 105學年度)擔任的行政職務: |
( ) 處室主任: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 ( ) 處室組長:__________________ 組長 |
2 |
106學年度是否願意續任行政職務? |
( ) 願意續任行政職務(請繼續勾選第 3 欄位) ( ) 不願意續任(第 3 欄位不必勾選) |
3 |
您願意續任的行政職務是? |
( ) 願意續任目前行政職務 ( ) 願意擔任其他行政職務:______________ |
新任(→106學年度)行政職務者請填寫↓:
1 |
106學年度是否願意擔任行政職務? |
( ) 願意擔任行政職務: 處室主任: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 處室組長:__________________ 組長 ( ) 不願意擔任行政職務 |
※ 「特殊情形」申請:
本人原有序號:___號,因下列原因提出保留序號申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懇請鈞長同意。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人都務必簽名)
行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教務處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