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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7-03 | 點閱數: 2818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辦理。
二、案內校長任期一般地區學校(宜昌國中、吉安國中、新城國中、明義國小、忠孝國小、新城國小、康樂國小、吉安國小、南華國小、化仁國小、志學國小、鳳林國小、鳳仁國小、大進國小、富里國小、景美國小、三棧國小等 17 校)自 10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7 月 31 日止;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東里國中、豐裡國小、平和國小、月眉國小、水璉國小、北林國小、林榮國小、舞鶴國小、富源國小、奇美國小、觀音國小、高寮國小、見晴國小、紅葉國小、崙山國小、立山國小、卓清國小、卓楓國小等 26 校)自 10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
三、 104 學年度校長佈達典禮暫定 104 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於縣府大禮堂舉行,歡迎蒞臨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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