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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25 | 點閱數: 1506

說明:
一、本案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之「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公開徵選國內保險公司提供合適之高齡保險方案。經徵選結果,旨揭 2 方案符合徵選標準,爰予錄選推介,並依徵選公告規定推介予全國公教員工參考。
二、旨揭 2 方案相關內容如下:
(一)辦理期間:自 105 年 2 月 22 日 0 時起,至 108 年 2 月 21 日 24 時止,期間 3 年。
(二)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之父母)。
(三)年齡限制及繳費年期:
1、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 15 歲至 80 歲,繳費年期為 1 年(不保證續保)。
2、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繳費年期共分為 10 、 15 、 20 年期,其中 10 年期最高投保年齡為 80 歲、 15 年期為 75 歲、 20 年期為 70 歲。
(四)保險費:
1、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
(1)A 計畫(僅限員工本人):年繳新臺幣(以下同)3,000 元。
(2)B 計畫(員工及眷屬):員工年繳 1,500 元、配偶年繳 2,600 元、父母年繳 25,000 元。
(3)特別承保規範: B 計畫須公教員工本人有投保該項保險方案者,其配偶及父母(含配偶之父母)才能投保。
2、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視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性別、投保金額、繳費年期等因素,而有不同費率設計。
(五)保險期間:
1、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 1 年期。
2、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至 99 歲。
(六)保險給付內容:
1、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
(1)A 計畫(僅限員工本人):長照復健保險金(12 萬,限 1 次)、長期照顧保險金 (每月 2 萬,限 192 次)。
(2)B 計畫(員工及眷屬):長照復健保險金(6 萬,限 1 次)、長期照顧保險金 (每月 1 萬,限 192 次)。
2、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長照復健保險金(1 次給付 6 倍保額)、長期照顧保險金 (每月給付 1 倍保額,最多 192 次)、豁免保險費(長照狀態或 1~6 級殘)。
三、旨揭 2 方案相關資訊,登載於人總處公務福利 e 化平台(http://eserver.dgpa.gov.tw)及國泰人壽服務網站專區( https://www.cathaylife.com.tw/life/web/ext/pages/product/insurance/insuranceProduct/publicEmployee/ind
ex.html ),如需進一步瞭解方案相關內容,請電洽國泰人壽,洽詢電話 0800-036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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